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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,市教委公佈了《關於2014年北京市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意見》。今年本市將對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等行為進行重點治理。此外,《意見》明確指出高中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,嚴禁以借讀生名義高收費。
  亮點1
  取消小學初中自主招生權
  今年本市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進行改革,在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基礎上,全面啟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,嚴格信息採集和學籍管理。通過實行嚴格的計劃管控,取消學校自主招生權。
  針對以往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規行為,《意見》明確指出,教育行政部門、有關單位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款(物),堅決查處以捐資助學、借讀等任何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行為。
  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學校均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、測試、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,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、奧數考試成績、獎勵、證書等作為學生入學的依據,不得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奧數班、“占坑班”等各類培訓班。堅決拒絕“以權入學”不良行為。
  亮點2
  嚴禁以借讀生名義高收費
  從2014年起,本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,同時停止公辦高中擇校生收費。
  本市將加強對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、體育、藝術、科技特長生招生項目、特色高中改革試驗項目的管理,不得隨意增加項目招生規模和變更項目招生方式;嚴禁各區縣和招生學校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和變更招生方式;嚴禁以借讀生的名義高收費。
  針對之前引發爭議的公辦高中國際班收費高昂、標準不統一等問題,《意見》指出,經批准的普通高中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,其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《中外合作辦學條例》及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。公辦普通高中單方面引進國際課程,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辦學的,所需費用納入學校辦學經費,不得向學生收取本市統一規定的高中學費以外的任何費用。
  亮點3
  出現“點招”問題將嚴肅追責
  《意見》規定,今年本市各區縣、高校招生考試部門負責人要簽署承諾書,向社會公開承諾“零點招”。高校預留招生計劃的使用原則、辦法、標準和錄取結果要向社會公開。對出現“點招”問題,要嚴肅追究高校校長、市級招生考試部門負責人的直接責任,以及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的主要領導責任。
  高校向社會公開的錄取分數線將作為新生學籍電子註冊的重要依據。對於違規錄取的學生,一律不予電子學籍註冊;已經註冊學籍的,要堅決予以取消。對於違規高校,給予核減招生計劃、暫停或取消招生資格等處理,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  >>名詞解釋
  點招:“點招”是學校利用機動的招生指標,降低標準搞“關係錄取”和“有償錄取”。也就是說,只要有關係或者肯花錢,達不到公開錄取標準的考生也可以與其他考生一樣被錄取。
  亮點4
  學校補課亂收費將實名曝光
  《意見》規定,對未納入中小學和高等學校代收費項目目錄、幼兒園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的費用,學校或幼兒園一律不得代收。義務教育階段不得收取軍訓服裝費、伙食費,高中學校不得收取軍訓服裝費和伙食費之外與軍訓有關的任何費用。
  同時,為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,今年本市還將重點治理各種違規補課行為,包括:“課堂內容課外補”、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、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、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等問題。
  對於中小學校、教師補課亂收費行為,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,嚴肅追究相關教師、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責任,並一律進行公開實名曝光。
  京華時報記者張靈  (原標題:違規補課亂收費學校將實名曝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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